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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他带到会客室!”他则直接大步走向会客室。
过不多时,一个身材瘦小,留着八字胡的尖嘴猴腮男子走进门,长的跟老鼠一样,他一看到殷权就弯腰像小弟一样地叫:“老大!”
殷权皱眉,刘志川清了清嗓子说:“叫殷总就行了!”
“哦,殷总,我是飞子,您要查的事儿,我查到了!”飞子没敢坐,就站在那里。
“说!”殷权简单地吐了一个字。
“林老板本身就是N市人,年轻的时候就是个小混混,没有什么正经工作,整天混迹于酒吧那类地方,像打架什么的当时常有。后来也不知道想起什么了,他跑去挖媒,由于为人钻营,很快就成了工头,然后又成了老板手下的第一大将,敛了不少财。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,他包到一个很小的煤矿,就自已干了起来。从那儿开始一点点地做大,那时候只要有点机会做到这个行业,都是暴富!”飞子说道。
“他当时有没有什么女朋友?”殷权问。
“他的女朋友很多,经常换,大部分是些不经事世的少女,觉得他这样的男人很酷。他的老婆孙太太当初是另一个煤矿老板的女儿,且那个老板只有她一个女儿,也是基于这个原因,孙老板才娶了她。剩下的,时间太短,还没有查出来!”
殷权想了想,说道:“你去查一查林老板过去的女人,重点放在他离开N市前的最后一个!”他刚说完,突然问道:“对了,孙老板是什么时候离开N市的?”
“哦,是在他28岁的时候离开的,孙老板今年53岁!”飞子立刻说道。
殷权点点头,摆手说:“你去办吧!”
“是,殷总!”飞子说完走了出去。
殷权坐在沙发上沉思,孙老板比莫水云大两岁,他离开的时候,正是莫水云生殷晓璇的时候,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问题?他想到孙老板看莫水云的眼神,总觉得以前两人是认识的。但是莫水云自嫁进殷家后,一向很少出门,孙老板又不是一直在N市居住,所以如果两人认识,只有可能在他离开N市之前认识。
莫水云在酒吧里做卖酒小姐,孙老板又时常混迹于酒吧,两人认识的可能性是极大的。
“殷总,中午您在哪里吃饭?需要给您订上吗?”刘志川在一旁问。
殷权回过神,看眼时间,站起身说:“不用!”然后便向外走去。
刘志川以为他要回办公室,却没想到他直接上了电梯,原来是要出门!
昨晚没见,今天一上午没见,殷权自然要去见老婆的。
程一笙下了班,从电视台里出来,她已经要了菜,现在去拿了到医院给方凝送去。方凝对她们时常去的那家饭店的新菜很感兴趣,所以程一笙为了让方凝住得开心,特意去给她买。
走出门,一直在车旁等待的陆淮宁看到她立刻迎了上去,她今天换上的是殷权给她拿的棉布碎花棉旗袍,外面是件素色小袄,从楼梯上款款而来,似乎一股江南水乡气息扑面而来,她平视着前方,一双美目顾盼生姿,粉颊桃腮气色极好,美的自然。
他几乎没有迟疑,张口叫道:“一笙!”
“你怎么来了?”程一笙颇为意外,跟着问他:“是你说要拍的广告准备好了吗?打处电话就行了,怎么还亲自跑一趟!”
“不完全是这件事,我看到网上的视频,里面有你,怎么回事?”陆淮宁这就是故意找借口见她。
“哦,是我的朋友,被人陷害了,误让人以为是小三!”程一笙简单地说。
“你呢,有没有受伤?”他又问。
“我没事!”